问题 | 工伤申报超期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工伤申报超期什么意思 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意思是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做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是一年,超过一年后申请的,社会保险部门可以不受理申请。如果工伤已经认定的,认定结论无论过多少年都有效,但只是对认定的工伤事故有效。 二、工伤申报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申报期间工资发放的方式是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来发。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该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三、工伤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1.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提交申报材料; 2.由该行政部门审查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3.如果受理的,再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4.最后将决定书送达给职工一方和其所在的单位,并给社保经办机构一份; 5.如果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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