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书司法鉴定规范有哪些 |
释义 | 一、文书司法鉴定规范有哪些 1.在我国,司法鉴定文书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中。 2.这些规范明确了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要求、内容构成、格式规定以及印章使用等方面的标准。 3.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书面载体。 4.它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两种形式。这些文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鉴定文书内容要求 司法鉴定文书的内容要求十分严格,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鉴定文书应当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1.标题应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2.编号应包含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3.基本情况部分应详细列出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信息; 4.检案摘要应简要概述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情况; 5.检验过程应详细描述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 6.分析结果应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过程; 7.鉴定意见应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8.落款部分应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执业证号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同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 9.附注则用于解释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 10.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也应符合规范,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 ![]() 三、文书格式与印章规定 司法鉴定文书的格式要求同样严格。 1.鉴定文书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正文每页页眉的右上角应注明正文共几页及本页是第几页; 2.落款应与正文同页,不得使用“此页无正文”字样; 3.文书中不得有涂改。 4.鉴定文书应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其中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加盖钢印作为骑缝章; 5.各页之间应加盖红印作为骑缝章; 6.制作日期处应加盖红印。 你对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还有哪些疑问?法律小助手法律网将持续为你带来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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