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重劳动关系应该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双重劳动关系应该怎么样处理 双重劳动关系处理方法是: 若劳动者对完成一方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双重劳动关系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些特定的情形,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 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 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三、双重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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