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共有权人和所有权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房屋共有权人和所有权人的区别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房屋共有权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3、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4、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 二、增加房屋共有权人需要什么材料 1、赠与。首先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房屋共有人。 2、买卖。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房屋共有人。 3、析产。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三、房屋共有情况有几种 一项房屋所有权可以有一个主体,也可以有多个主体。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情况分为: 1、房屋按份共有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 2、房屋共同共有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权两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外,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房屋是家庭成员集体劳动兴建或通过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得的。家庭共有房屋在分家之前不得分割。 两个及以上共同拥有一套房子,且有平等的权利,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后期想在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的名字时,到现场去提交相关资料即可。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共有权人和所有权人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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