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经济案件的开庭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
释义 | 一、民事经济案件的开庭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1.立案受理。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民事经济纠纷时效是多久 民事经济纠纷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网提醒,民事经济纠纷请律师的费用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律师专业水平以及当地经济来确定的。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在发生经济纠纷时,涉及到律师参与的,除代理案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费外,在咨询阶段,也是要收费的,是计时收费,具体标准一定要记得先和律师协商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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