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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时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释义
    一、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时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来现场调查;
    4.协商赔偿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时的处理要什么理赔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三、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时的处理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经伤残鉴定后,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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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