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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以及注意事项
释义
    一、如何办理房产公证以及注意事项
    办理房产公证的方式和注意事项有:
    1.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2.提出公证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
    5.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6.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7.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二、房产公证规定要多长时间完成
    房产公证规定要在十五日内完成。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后启动公证程序,审查通过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房产公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没有房产证拍卖下来怎么过户
    没有房产证拍卖下来无法过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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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