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接范围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接范围是怎样的 三级资质标准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二、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三、建筑资质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带大家了解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接范围是怎样的。三级承接范围对建筑工程的高度、面积、跨度等都做出规定,施工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才能承接,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以保障施工安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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