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 |
释义 |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 在我国《土地增值税法》的规定下,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在两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当税法规定应进行项目清算的时候,纳税人必须自行履行纳税清算申报手续。 2.当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通知企业进行项目清算的时候,企业需要接到通知后才能履行清算申报手续。如果未接到通知,企业无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二、自行申报清算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企业自行清算的条件。 1.当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或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纳税人应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2.如果不按规定进行清算,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三、税务通知清算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这些情形包括: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税务机关会通知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清算申报。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务必遵循税法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清算申报。如有疑问,不妨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我们为您提供最权威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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