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
释义 | 一、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这包括了对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价格等的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这指的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明显不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的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必须已经成立并生效。只有已经生效的合同才有可能被撤销。 2.合同必须存在可撤销的事由。这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3.撤销权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一般来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超过这个期限,撤销权将消灭。 4.撤销权人必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只有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才能被撤销。 三、可撤销与无效区别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虽然都是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但它们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法律效果不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才自始无效。 2.认定标准不同。无效合同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可撤销合同的认定则主要依据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3.撤销权人的权利不同。在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甚至可以申请变更合同。而在无效合同中,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合同自始无效。 4.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而无效合同则没有这样的时间限制。 你的合同遭遇过“显失公平”的情况吗?快来法律网分享你的故事,一起探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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