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委会可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吗 |
释义 | 一、居委会可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吗 业委会在未获得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必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并履行诸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召集业主大会; 2.代表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了解业主意见;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 5.实施管理规约等。 业委会的这些职责必须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和决定,这意味着业委会并不能独立地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除非这一行为得到了业主大会的明确许可。 二、业委会违规违法归谁管 业委会的违法行为由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1.《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和活动。 2.若业委会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3.业主若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责令业委会改正或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决定。 ![]()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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