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死了小孩怎么办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一方死了小孩怎么办 在离婚后抚养权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是法律规定的必然程序。具体来说,变更的情形包括: 1.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存在虐待或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 3.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4.其他合理的变更理由。 这些情形都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正式变更抚养权。 二、监护权的顺序和条件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监护权在一方死亡后的归属有明确的顺序: 1.未成年人的另一方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弟姐妹; 4.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亲属或朋友。 这些监护人的资格是基于他们的监护能力以及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若另一方父母无抚养能力,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及身心健康状况。 ![]() 三、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祖父母与孙子女相互之间的抚养义务,这为解决父母一方死亡后的监护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2.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 3.而如果另一方无抚养能力,则可能由死亡一方的父母或其他亲属承担抚养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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