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房产承租人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
释义 |
一、拍卖房产承租人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可以就该拍卖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法院拍卖程序中保护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拍卖房产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怎样救济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救济的方式有协议或诉讼。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三、拍卖房产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限制情形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有: 1.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3.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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