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还在纠缠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男方还在纠缠怎么办? 如果男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先和对方沟通,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对方打电话继续纠缠,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二、离婚后男方还在纠缠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女方的处罚标准是: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三、离婚后男方还在纠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离婚后男方一直纠缠,如果给女方带来严重精神损害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常见的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况如下: 1.公民的人格权、人身权益及人身自由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公序良俗、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因婚姻关系破裂或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精神伤害的,受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5.死者的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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