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出租房子应该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房东出租房子应该注意什么 房东出租房子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核实承租人:房东应该核实租房人的身份,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并调查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在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物业杂费的交付:需要确认物业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并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3.合同的签订:房东应与租客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列出设备、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以防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4.租赁期限:确定合理的租赁期限,并明确续租的相关规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5.其它。 二、房东出租房子可以收取押金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出租可以有押金,押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租房押金的是否收取与收取方式法律未做强制性规定。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三、房东出租房子合同的内容 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 4.租赁要求、期限; 5.房屋维修责任; 6.其他费用; 7.争议和违约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引用法条: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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