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哪些方面 公安机关的职责有以下方面: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其它。 二、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的区别 1.性质不同。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2.构成不同。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等其他负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机关。 3.职能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 三、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期限是2年时间。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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