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欠钱父母是否有必要还 |
释义 | 一、女儿欠钱父母是否有必要还 子女债务父母一般不用承担。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该成年子女承担清偿责任,不能要求其父母代为清偿。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不能混同,双方之间不存在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女儿欠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欠钱不还的人会有的后果: 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 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贷款企业没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还不会上征信,不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但是如果被起诉到法院,依然拒绝归还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话,那么就会上升到犯罪的层次,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女儿欠钱由谁承担诉讼费用 由原告先行支付,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