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
释义 | 一、什么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二、夫妻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夫妻共同的债务处理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法律网提醒,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保护妇女利益原则。虽然男女平等,但与男子相比,妇女现在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以共同财产偿还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 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为避免这种情况,需要严格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来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4.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利用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5.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应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应适当予以照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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