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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东西材料
释义
    一、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东西材料
    居住证办理都需要的材料:
    1.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材料。
    2.本市的合法居住证明。这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或者是亲友的住宿证明等,用来证明你在当地有合法的居住地点。
    3.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这通常需要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用来证明你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
    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
    
    三、居住证办理最快几天
    法律网提醒您,居住证办理最快是十五天,它不像暂住证一样,暂住证是以前的办理方式,最快的话三两天就能办下来,而居住证要比暂住证繁杂的多,而且享有的权利也多,所以办理时间相对来说有点长。 一般把所有的证件都准备齐全,以后到管辖的派出所进行申请,申请通过以后就可以回家等待了,等居住证办下来会有人通知当事人的,一般15天左右都发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引用法条: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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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4: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