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再婚在民法典中需要进行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再婚在民法典中需要进行哪些手续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的流程: 1.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申请登记结婚; 2.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3.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 二、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再婚需要: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再婚的一方还需要带上离婚判决书。 ![]() 三、离婚再婚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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