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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一、民事诉讼经济纠纷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所因经济纠纷所提起的民事诉讼,产生的诉讼费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进行收取:
    1.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二、民事诉讼经济纠纷由谁承担诉讼费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民事诉讼经济纠纷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经济纠纷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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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