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监护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监护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法院不能判决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是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需要以下材料办理: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 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证明有什么用处 法律网提醒您,监护人证明的作用在于: 1.在法律诉讼中,作为被监护人的合法代理人出庭应诉。 2.在被监护人需要办理银行业务、购买保险、申请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办理。 3.在被监护人需要签署合同、办理房产过户等民事法律行为时,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签署和办理。 4.在被监护人需要接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时,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申请和办理。 ![]() 三、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2.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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