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制裁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的制裁措施有哪些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2年。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责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 三、行政处罚可针对哪些范围内的对象 行政处罚可针对的对象主要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前述人员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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