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赔偿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赔偿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请求赔偿的时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 二、行政赔偿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二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最大区别是: 1.两者诉讼请求不一致,赔偿诉讼突出的是赔偿请求; 2.两者举证责任不完全相同,赔偿诉讼以原告举证为原则,特殊情况下由被告举证;行政诉讼以被告举证为主,原告为辅。 3.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解调,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4.两者审理的范围不同,赔偿诉讼审理赔与不赔,赔多赔少;行政诉讼审理行为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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