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内部互相殴打是否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
释义 | 一、夫妻内部互相殴打是否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夫妻内部互相殴打一般不认定为家庭暴力。夫妻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而争吵或者厮打,在伤害程度上通常是比较轻微的,不是家暴。家庭暴力的认定是: 1.主体是指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的成员; 2.主观上行为人是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和家庭关系;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他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伤害后果。 二、家庭暴力单方起诉离婚流程 1.准备离婚材料,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三、家庭暴力的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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