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时应该携带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时应该携带哪些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要交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2.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3.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 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几种执行措施,提出具体请求,以供人民法院考虑。 3.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4.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三、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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