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不动产确权争议需要哪些程序和步骤 |
释义 | 一、农村不动产确权争议需要哪些程序和步骤 农村不动产确权争议需要以下程序和步骤解决: 房屋确权争议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双方约定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农村房屋确权争议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确权的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农村房屋确权的程序 农村房子确权流程如下: 1.到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收到材料后进行实地测量; 3.审核后进行公告; 4.审批通过后登记注册; 5.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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