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空白劳动合同是否仍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签署空白劳动合同是否仍有法律效力 签署空白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也就不存在。但是只要劳动者能保留好证据证明空白劳动合同的存在,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 三、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不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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