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如何追讨债务人失踪后未还的债务 |
释义 | 一、债权人如何追讨债务人失踪后未还的债务 找不到债务人该讨债方式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追讨债务人失踪后未还的债务有诉讼时效吗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依然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追讨债务人失踪后未还的债务怎么举证 法律网提醒您,对方不还钱应该搜集以下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 2.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 4.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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