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公寓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如何确定 公寓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并没有明文规定,由于各个楼盘的情况不同,因此在公摊面积方面也会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一般公寓式住宅楼,其公摊面积在10%到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公寓式住宅楼,其公摊面积在17%到20%之间;高层公寓式住宅楼的公摊面积会更高一些,有些甚至高达28%。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二、侵占公摊面积向哪个部门举报 侵占公摊面积向下列部门举报: 1.可以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 2.物业不作为的,向居委会,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 3.可以向地区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热线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 ![]() 三、公摊面积有哪些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公摊面积的主要有: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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