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员工工资结算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辞职员工工资结算方式有哪些 辞职员工工资结算方式有: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本人实际出勤的天数来结算,并且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清楚,不能拖欠或者无故克扣。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辞职后多久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三、辞职和辞退的区别是什么 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如下: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 2.程序不同,辞职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 3.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4.性质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 5.经济偿付不同。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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