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开始生效 |
释义 | 一、保险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开始生效 保险能开始生效的时间是自合同成立即生效。而附生效条件的保险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期限的自期限到来之日生效。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而且,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二、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法 法律网提醒您,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协商,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即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即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一方为原告,而被请求的一方为被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应仲裁。 ![]() 三、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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