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受未判刑的刑事拘留如何申请释放 |
释义 | 一、遭受未判刑的刑事拘留如何申请释放 遭受未判刑的刑事拘留申请释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释放; 4.符合逮捕条件的,但有不适宜关押的法律情节的,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予以释放。 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拘留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具有以下其中之一的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吗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果需要相关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 因此,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如果确实需要相关物品,那么其家人还是可以送东西的,不过却不能探视嫌疑人、被告人,法律规定只能由委托的律师行使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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