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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建房子没有证被强拆怎么赔偿
释义
    一、违建房子没有证被强拆怎么赔偿
    违建房子没有证被强拆是没有赔偿。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违法建筑是无偿拆除的。对未确权的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强制拆迁申请应缴纳的材料有什么
    1.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书;
    3.行政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4.证据保全(拍照、测绘、交易所评估市场全交吉价评估书并公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拆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强制拆迁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强制拆迁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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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3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