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转继承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 |
释义 | 一、遗产转继承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 遗产转继承包括具体的内容有: 1.转继承仅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时; 2.放弃继承权不能发生转继承,即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3.转继承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 4.两者的客体不同。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三、转继承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转继承办理流程为: 1.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 2.其他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遗产的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分割已经死亡的继承人部门的遗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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