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的管理单位是哪些部门 |
释义 | 一、土地征收的管理单位是哪些部门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 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指在征收土地前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收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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