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挂靠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一、汽车挂靠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汽车挂靠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签订的关于汽车挂靠内容的合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其类型一般有纯无名合同、准混合同、混合合同、对向联立合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车辆挂靠经营,驾驶员工伤谁担责 车辆挂靠经营,驾驶员工伤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 三、汽车挂靠公司走账开票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挂靠公司走账开票对方不给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付款。可能成立侵占罪。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意思是必须要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如果你有证据,对方不但要归还侵占你的财产,还要赔偿你的损失,还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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