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三十天算违法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二、拖欠工资辞职报告怎么写 1.标题。在辞职报告第一行正中写上报告的名称。一般辞职报告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报告”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报告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正文是报告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4.结尾。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 5.落款。辞职报告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三、应该如何规范拖欠工资的欠条 拖欠工资的欠条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1.欠款人的身份信息; 2.写明因拖欠工资而写此欠条; 3.写明欠款的具体金额; 4.写明还款日期; 5.在结尾注明签订日期以及欠款人签名。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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