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缺席判决的后果意思是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诉;不少案件在当事人缺席判决后,缺席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意识到,由于未及时到庭参加诉讼,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一审不到庭,判决后再上诉,会给自己及其他当事人制造诉累;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在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会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会对你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会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就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就会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会从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 劳动仲裁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即可。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