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门店拆迁补偿应采取何种方式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门店拆迁补偿应采取何种方式 法律规定门店拆迁补偿应采取的方式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和结合补偿三种,选择怎样的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协商一致的,在拆迁补偿协议书中载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签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 签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的注意事项是: 1.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三、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在何处备案 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在房屋征收部门备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一式两份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各持一份,所以拆迁补偿协议在房屋征收部门是有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加以确定。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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