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符合发明专利的申请标准条件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权的申请条件 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有: 1.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申请主体适格; 4.发明专利的其他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所有步骤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包括实质审查和提前公布环节。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三、专利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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