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意思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标准是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条件为: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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