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按照欧如下方式办理: 双方协商房屋的归属,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可以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因为夫妻双方协商在离婚后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这是夫妻二人对共同财产进行正常的处分,只要双方就过户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法律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但是只要出现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则房产不能过户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三、离婚房产纠纷的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层次纠纷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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