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是否有权对员工罚款处理 |
释义 | 一、公司是否有权对员工罚款处理 如果是作为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则公司无权对员工罚款。法律规定,罚款是一项行政处罚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公司则是营利法人的一种,不是行政机关,主体不适格。因此,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克扣员工工资向谁投诉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利益时,劳动者应当先协商,协商无果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也可以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克扣工资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当事人陈述、同事的证言等证据。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三、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是一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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