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解决的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解决的 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解决的方式包括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诉讼流程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三、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1.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2.货币补偿会根据征收的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来核算费用,房屋产权调换会根据房屋的总体面积来补偿房屋配给,不同的地方的标准还是不同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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