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中起诉离婚包括什么费用和费用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中起诉离婚包括什么费用和费用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费用是:案件受理费即诉讼费、申请费、有需要的需要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的,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诉讼离婚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三、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的管辖地 法律网提醒,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根据被告方来确定,管辖法院为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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