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纠纷处理的创新点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纠纷处理的创新点有哪些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真实陈述,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会对其采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2.明确财产申报期限和内容。规定原告应当在起诉时、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报家庭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所申报财产的具体项目为:房屋,车辆,存款,家具、电器,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有价证券,个人收入情况、双方或一方的债权债务等。 3.调查核实申报内容。当事人申报财产后,由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到庭,对对方的财产申报表发表意见,记录在案。如双方对同一财产意见一致的,在庭审中不再重复调查;如有争议,但争议不大的,则由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争议较大的,则记录在案由法官在庭审中重点调查。 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让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了解到对方对财产的态度,有无隐瞒等情形,同时也能让法官在庭审前明晰双方的争议财产,整理焦点,使庭审更有针对性,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财产分割引发的系列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法院的司法资源。 二、离婚的财产纠纷有哪些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 1.因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而引起的纠纷; 2.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纠纷; 3.因财产给付、接受等履行方面事宜而引起的纠纷; 4.其他财产纠纷。 三、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平均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双方均等分割; 2.协议分割,即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3.诉讼分割,即双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决分割离婚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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