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视角下公司经营范围的潜在风险 |
释义 | 一、法律视角下公司经营范围的潜在风险 1.当事人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进行未登记经营范围活动的风险; 2.当事人超越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或开展生产经营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公司经营范围依据何种分类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经营范围以下3种分类:贸易类、服务类、技术类。 1.贸易类的行业名称包括商贸、酒店用品、食品、电子、建材、计算机、口腔设备、空调、贸易、工贸、电器、服饰、纸业、文化用品、消防、安防、音响等。 2.服务类的行业名称包括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商务咨询、商务信息服务、航空服务、票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文化咨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三、营业执照如何备案 1.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共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2.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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