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有何不同 |
释义 | 一、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有何不同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不同如下: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2.在犯罪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竟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酒驾驶或追逐竟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则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4.定罪量刑不同。相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危险驾驶罪是-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为三个等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只规定了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网提醒您,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 三、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中有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自首: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4.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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