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政性资金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财政性资金的内容有哪些 财政性资金的内容包括一般预算内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在预算外管理的财政专户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以及以其作为还款来源或以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占有或使用的国有资产作为担保的借贷资金,还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二、财政资金的分类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现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三、财政性资金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应税范围,也不属于税收优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